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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0多万!河源全力保障新冠肺炎患者救治,费用全部纳入医保


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
市医疗保障局
积极应对,快速反应,周密部署
突出以“五个全力”为主要措施
扎实做好疫情救治医疗保障和各项防控工作
支持企业复工复产




实行“5个全部”

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,疫情防控期间,我市全力保障新冠肺炎患者医保待遇,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实行“5个全部”,即:
1、全部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,没有目录限制;2、全部疾病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;3、全部治疗过程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;4、全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;5、对新冠肺炎筛查对象在发热门诊发生的符合“筛查要求”的医疗费用(含基础性检查),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,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,取消基本医保门诊起付标准,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,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。
同时,全力做好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病人的资金保障。




疫情期间,市医保局还积极协调药品采购平台,全力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和价格监测,及时将异常情况通报相关部门。进一步优化医保办事流程、简化办事程序,创新服务方式,全力做好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,确保参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,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付费结算方式影响救治,并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。


市医疗保障局局长  曾永贞: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医疗费用,我们先后预拨预拨款和专项救治金达到8000多万元,切切实实为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病人提供了资金的保障此外,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的企业,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补缴。


- 来源 -

河源广播电视台

- 全媒体记者 -

杨海 朱晓理

- 编辑 -

曾佳颖

- 责编 -
刘金明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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